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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

作者:雷沫 编辑:张莉 来源: 发表于:2023年09月11日 文章点击数:8067 【打印】

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决策部署,积极落实市校全面战略合作协议,充分发挥院校优势,9月7日,我校分别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举行共建基地、中心揭牌仪式。学校党委书记黄涛、副校长徐晓宗、邓杰,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徐新忠,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陶成,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检察长熊瑛,市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余兴兵,市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盛,市中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刘勇,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乔宗成出席仪式。签约仪式分别由达州市中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陶先林,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平主持。

黄涛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热烈祝贺,他指出,经前期深入交流,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学校达成了人员互聘、科研互促、业务互动、文化共建、人才共育、资源共享等六个方面的合作意向,为检校、院校合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,既是双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讲话精神,全面落地落实市校合作协议的务实之举;又是学校扎实推进服务区域社会“城校共兴工程”的开创之举。当前是学校发展攻坚克难的冲刺阶段,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,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时期,下一步要用好合作资源,促进学校发展,以签约为契机,全面加强合作交流,促进法学学科跨越发展。要做好任务分解,推动落地落实,项目式推进合作事项。要明确职责分工,强化履职担当,将责任落实到人。携手共进,共创辉煌,使友谊之花结出丰硕的合作之果。

徐新忠高度赞扬我校扎根达州办学47年为达州市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。他强调,一是期望双方同心同向同行,实现共进共荣共赢,立足落实要求和发展需求,高度重视院校合作;二是紧扣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,深入推进院校合作;三是围绕当前实际和长远规划,全面深化院校合作。通过资源共享、良性互动、研学结合,让法院法官干警融入学府,让文理学院师生走进司法一线,努力为法学研究提供“源头活水”,为司法审判提供“智力支持”,形成法律实践与法学教育互促共赢的良好局面,在深度融合与互动中共同助推达州市域治理现代化、法治化,共同为加快建设“一区一枢纽一中心”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。

陶成表示,检校合作是提升队伍素质、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和检察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,希望我们站在更高定位、更大格局上凝聚检校合作的共识与合力,搭建起理论与实践的桥梁,促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。着力在升级合作理念、深化合作领域、丰富合作模式、强化合作效果等方面下工夫,进一步找准检校合作的结合点、融合点,集聚双方优势资源,推动检察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,打造更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检校合作标志性成果,推动实现检校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。

学校党委常委、副校长邓杰分别与市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陶先林,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检察长熊瑛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。黄涛和徐新忠为院校双方共建的“法治文创基地”“心理辅导中心”揭牌;黄涛和陶成共同为“检校合作研究中心”“检校合作实践基地”揭牌。

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内设部门负责人;部分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及部分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部门负责人;学校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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